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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磁辐射危害是如何被渲染和放大的?-C2-0009
顾延宽 发表于 [2014-5-20 13:05:55] 返回上一级浏览3886次

 

自从1979年美国高压线与儿童白血病的电磁恐怖案例出来后,在一些国家和地区,或在这些地区的一个时期内,电磁辐射的危害就像气球似的,被越吹越大。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,中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,电能的普及利用已经遍于城乡。同时电磁恐怖的阴影也就像乌贼喷出的黑汁在水中扩散一样,迅速“普及”到每个角落,所涉及的专业(行业)由电力到无线通信,到广播电视,到城市地铁、轻轨、磁悬浮等轨道交通。社会公众控诉受到这些现代化设施电磁辐射的有之,要求给以健康赔偿的有之,甚至形成电磁辐射纠纷---同仇敌忾闹迁址,赶走这些现代化的“不祥之物”。究其原因,是非电离的磁辐射危害被过度渲染和放大了。主要表现有:

一是不讲产生条件,只讲危害结果。如讲到移动通信基站,就说其电磁辐射如何有害,会引发“六大疾病”云云,都是宣传一些没有条件、没有标准、没有度量的概念。大家知道,如果缺少了度量的概念,也就没有什么科学性、准确性了。如中药中大补元气的人参,一次一公斤地吃也要吃死人的。非电离辐射的热效应,少量有益,过度则造成伤害。在工业环境中,因要把电磁能转化为热能,一般功率都非常高,有的可能要达到几十千瓦每平方米(W/m2),方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。这种条件下,如果没有什么防护措施,被照射者就可能会形成健康影响,甚至是伤害。在移动通信中就不是这么回事了。即使常见的4载波的扇区站,在天线正前方56米处,电磁照射水平只有几个μW/cm2了。这已经是符合我国一级电磁环境卫生标准,即人们永久居住的条件了。所以,只讲电磁辐射危害,不讲剂量大小和具体条件,是最容易造成老百姓的误解了。就像说水会淹死人,这是公众都有的常识。但这里说的的水,不言而喻的是指较深的水。显然,较浅的水,比如只有2厘米深的水,是不会淹死人的。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照射水平就好比是浅水,是不会淹死人的。在一般老百姓对移动通信电磁辐射知识知之甚少的情况下,宣传电磁辐射,不谈照射剂量的概念,即不讲是多深的“水”,只讲“水”要淹死人,除了引起电磁恐慌外,公众可能什么知识也得不到了。

二是编造根据,“拉大旗作虎皮”。把一些无根无据的说法,加到一些权威机构的头上,进行有鼻子有眼睛地编造渲染,这是互联网文化时代夸大电磁辐射危害的常见之举。现在报刊、杂志、网站上广为流传的“WHO研究认为,电磁辐射导致六种疾病”、“世界卫生组织将电磁辐射列为继水、空气、噪声之后的第四大污染源”等说法,经查证,根本就没有这回事。因本书对此有专题剖析,此处就打住了。

三是不讲根据,只求耸人听闻。如有这样一组文字:

“手机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电磁辐射,这种电磁辐射是以光速传播的,又可以通过传输通道间的交互作用形成污染,干扰人类的正常活动。因而,世界各国对日益严重的手机电磁污染格外重视,纷纷制定相关法规治理手机电磁辐射环境。尽管学术界对手机电磁生物效应的某些机理尚有争议,但不可否认其在一定条件下会对人体产生危害……科技工作者已研究证明:人体持续受一定强度的电磁辐射会产生致热效应和非致热效应,可能会引起皮肤发热、睾丸退化、身体疲倦、头痛、免疫功能下降等症状”(注;黑体字为引用时笔者加的。

试问:手机的电磁辐射依据什么科学原理,能够“通过传输通道间的交互作用形成污染,干扰人类的正常活动”的?又是哪个国家“制定相关法规治理手机电磁辐射环境”的?又是哪份权威资料介绍过“科技工作者已研究证明”,使用手机多会造成“眼球白内障、睾丸退化”的呢?显然,这样的文字,这样的宣传,既无资料来源根据,也不合科学常识,除了给公众形成危言耸听的恐怖心理效果,还能有什么价值呢?

四是混淆概念,“李鬼李逵”不分。前面已经介绍,电磁辐射源的频率从零到1025Hz乃至更高,包括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;而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两者在对生物影响机理上是有本质差异的。不少资料不分彼此,混为一谈。这样混淆概念的结果,也会造成公众心理上的电磁恐惧。如不少资料上宣称 “电磁辐射”直接等于“电磁污染”,就是混淆概念的典型。说什么“中国电讯()和中国联通两大电讯()强大的发射设备都是造成公共电磁辐射污染的重要污染源(参见《空中柔情杀手――电磁辐射》)。很明显,这里错把公众移动通信网的正常电磁辐射(移动通信的工作条件)作为污染源向社会进行宣传了。还有的将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直接划上等号:“电磁辐射污染,即是高压电线、变电站、电台、电视台、雷达站、电磁波发射塔、电子仪器、医疗设备、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各种电子生活用品(包括空调机、计算机、电热毯、移动电话等)在正常工作时所产生的各种不同波长和频率的电磁波(参见《生活环境与健康》,黑体系引用时加上的)。这些说法是明显不妥的。前面已经介绍过,太阳光是电磁频谱家族中的一员,难道我们能够说太阳光就是电磁污染吗?这样混淆概念的科普宣传,显然是误导公众。

五是只求轰动,不管后果。如在报刊、网站上每每见到的“我们生活在微波炉中”、“看不见的杀手”、“手机可以烤干脑袋”、“眼球像天线,手机辐射有多少就吸收多少”之类的说法,就属于故意标新立异、追求轰动。当然,最为噱头的莫过于“手机煮熟鸡蛋”了。该新闻,过程详细,图文并茂,内容“真实”。如果没有看到后来戳穿这一假新闻的一系列报道资料,一般人在脑海里留下的只有手机电磁辐射可以煮熟鸡蛋的可怕画面。还有诸如美国脑癌患者状告移动公司要求天价赔偿的新闻,很多媒体都大篇幅很醒目地报道了原告的指控和“状告”过程,但对于后来经法院裁决,原告“撤诉”,并否定“打手机导致脑癌”这一指控的新闻,就很少见到报道了。

(引自顾延宽著《移动通信电磁辐射知识100问》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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