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气 - 往期回顾
空气质量新国标,我为环保部提建议活动记录
发表于 [2011-12-2 0:00:00] | 返回上一级浏览6274次 |
1、 建议在重点污染区域尽快开展PM2.5、臭氧(O3)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监测,公布监测数据。数据不纳入考核,仅作公众了解环境和健康指导之用。
2、 建议加紧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研究,并尽快纳入空气质量标准。
3、 对于特定区域,如工业区、疗养区、儿童活动区域,建立不同的空气质量标准和实施方案。建议标准中根据区域特点,设立不同监测项目,并予以公布,给区域内人群提供健康指导。
4、 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,我国应该将一氧化碳八小时浓度限制列入标准,浓度限值参考世界卫生组织(WHO)标准。
5、 针对灰霾、光化学污染等严重污染情况,建立紧急预警系统,及时告知公众。
6、 建议对农村空气状况加大关注,并在标准内有所体现。
7、 建议在每日空气质量日报中,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简要分析并公布。
8、 强烈建议加强公众环境宣教工作。对污染物、空气质量标准、空气污染来源、健康效应、卫生防护等知识的普及,有利用公众及时防护并提高参与减少空气污染的实际行动。建议环保部制定系统的环境宣教措施,并尽快实施。
9、 强烈建议公众可自由参与空气质量的监测和科普工作。只要其信息不虚构、不伪造、不出错,就应当鼓励民间个人和组织的广泛参与。
(根据环境健康学院11月26日活动纪要整理,整理人 王秋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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